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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冬声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

阅读次数:370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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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鉴于南谯区人民法院院长缺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南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冬声代理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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