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滁州市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谯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湘斌、费永奇、樊克彪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4月30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滁州市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谯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湘斌、费永奇、樊克彪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