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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大工作通讯》第7期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办法“三问一评”打造人大监督“闭环”

阅读次数:2773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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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2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并有8家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年初问安排”的要求向常委会口头报告了2021年工作打算,这意味着南谯区人大监督工作将更加有力高效,推动形成一套完整的“闭环”。

《办法》明确工作监督对象是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双重管理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监督内容包括: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情况;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和区人大决议、决定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和承担的市、区考核任务及争先进位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提供上级人代会议案、建议线索情况;争取上级工作支持(含资金、项目、政策及工作试点、现场会等)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需要纳入工作监督的其他事项。

《办法》明确实行“三问一评”监督机制:指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以“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工作情况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监督活动,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在“年初问安排”环节,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据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安排开展的工作监督等重点内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于当年2月上旬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部分单位在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口头报告全年工作安排,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在“年中问进度”环节,常委会各对口工委采取“听、看、查、议”等方式开展集中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全方位、多角度地掌握被监督评议单位工作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待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反馈给各部门,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推进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在“年底问结果”环节,各相关工委对对口联系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自评情况,结合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对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并形成初评意见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监督评分做好准备。

《办法》明确评议结果的运用,按照参评单位总数不超过30%、10%的比例确定履职优秀单位和重点监督单位(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不能评为履职优秀单位)。监督评议结果不仅向区委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通报,还纳入效能考核。被列为重点监督单位的,对口联系工委实行“点对点”通报反馈工作监督评议结果,指出问题,尤其是帮助厘清思路,找准对策,改进工作。重点监督单位在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改进承诺,半年报告一次工作。连续2年列为重点监督单位的,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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