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任露媛、吕明萍、薛训伟、钟小琴、尹涛、魏宇航、胡健、许静、贺琳、樊星星、刘迎冬、张德文、张其红、汤进伟、霍雪亮、杨家秀、谢家杰、许勇、王凯、翟晓明、高兴宏、张宇等22名同志为南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