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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阅读次数:579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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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 日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斌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裴鸿伟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郑平、王凯、朱伟、盛基玉、蒋金平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孝昆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许修武、童彬、蒋军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胡自强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徐迟、王淑青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宏兵的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陈伟的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超、徐克信、刘弟、徐之新的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中杰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钱传伟、吴春祥、韩子兵的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九龙的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裴鸿伟、刘敏、张雨东的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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