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伟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 超为区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宝林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谭启清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良芳的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2024年12月28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伟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 超为区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宝林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谭启清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良芳的区统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