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对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12月15日。
二、依法设立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分别负责组织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镇选举委员会作为区选举委员会在各镇的分会,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区代表选举工作;各街道设立选举工作组,作为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区代表选举工作。 三、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名额为211名。其中,驻区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警部队代表名额3名。驻区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选举工作,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执行,由区人武部负责联系,按时选出代表,参加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区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481名,其中乌衣镇:79名;沙河镇:57名;腰铺镇:64名;章广镇:58名;施集镇:61名;珠龙镇:55名;大柳镇:51名;黄泥岗镇:56名。由各镇选举委员会按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明确到选区。
四、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1月底前召开,并选举产生滁州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2月15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