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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杨芳辞去南谯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阅读次数:2902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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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芳提出了辞去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芳辞去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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