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芳提出了辞去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芳辞去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0年10月27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芳提出了辞去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芳辞去滁州市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