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8年10月16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提请确定南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法院提出的陪审员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共100名。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市公安局南谯分局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资格审查等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