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0月16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永宾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查意见》。
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意区本级财政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安排4000万元,从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10000万元,从土地出让金结余中安排37904万元,总计51904万元安排的支出方向。
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