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栋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副主任王良琪、光大志、马正泉、缪国武出席会议。副区长赵永宾,区政协副主席罗丽娅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教师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数额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就以上两项报告通过了相关决议和决定。
会议对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区环保分局、城郊供电公司专项工作开展了评议,审议了《南谯区实施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草案)》、《南谯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草案)》,补选了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刘国栋代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面向国徽向宪法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