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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南谯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阅读次数:1910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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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6日,南谯区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谯区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依据,贯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安徽省预算监督条例》以及市人大新修改的《滁州市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将支出预算与政策、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一并纳入到预算审查监督范围,在范围上进一步延伸和扩大,充分体现了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的要求,旨在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此次修订的《暂行办法》共656条,按照上位法中关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内容和新要求,新增了24条和一章节。不仅把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南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到区本级预算审查监督范围,实现了区本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完整性,更是对预决算初审涉及的时间节点、程序和方式以及初审结果的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暂行办法》还根据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在审查监督部门预决算方面探索出的一些经验做法和实际工作需要,对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对各单位各部门预算收支进度进行过程监督和对政府性投资计划中需要安排区本级财政资金的管理等,都作了相关规定和提出了新要求。

 新修订的《暂行办法》为规范南谯区预算管理,推进政府依法理财,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钟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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