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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阅读次数:2469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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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2016226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熊光明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梅益超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鲍明叶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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