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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应注重“四个结合”

阅读次数:2260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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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应注重“四个结合”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12-3-4 10:13:03 【字体: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的一个重要方式。其中审议报告是增强监督实效的中心环节,也是关键所在。组织做好审议工作,应该做到四个结合。

 一要合理确定与会人员,将出席人员与列席人员相结合。召开常委会会议,与会人员非常关键。一方面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席会议时,须由本人向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凡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建议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同时将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公报中公开,把常委会委员履职情况,自觉置于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这些措施保证了参会率;另一方面根据每次会议的议题确定其他列席人员,一般是涉及那个方面的议题,与之相关的人大工委委员、政府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以便广泛听取意见,增加审议的透明度。同时还完善了“一把手”与会报告制度。凡属政府综合性的工作,一般由常务副县长到会报告;属专题性工作由副县长或由政府委托有关职能部门正职负责人到会报告。每次常委会确保有一名分管副县长列席会议,解答委员提问。“两院”的工作报告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到会负责报告。

 二要不断改进审议方式,将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为了使参会人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郧西县人大常委会改变了过去每个委员都在会议上发表意见的做法,在听取报告后,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列席人员混合分为两个小组进行讨论,每个组推荐一名中心发言人和工作人员。在集中讨论时,由各组中心发言人负责将该组讨论情况汇总整理,并代表该小组发表讨论意见,如有遗漏,其他委员再进行补充。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心发言人的发言,整理出审议意见。这一做法,不仅能够调动每位与会人员的发言积极性,而且能够保证每位委员都有充足的发言时间,有效提高了委员建议、意见质量。同时还要求与议题相关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审议发言,回答委员的询问。

 三要合理界定评价标准,将审议文字与审议工作相结合。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最后须票决是否通过,那么通过报告的标准要科学合理,既要实事求是,又要“一分为二”,不能简单从事。在审议工作报告时,既要审查文字,更要审议工作。首先从报告的文字上看,态度是否诚恳,内容是否真实,然后再根据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了消除组成人员欲说真话,怕伤感情的顾虑,对所有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票决结果当场公布。获赞成票超过半数以上的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报告,责成有关单位对照会议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成规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重新报告,直至满意为止。

 四要注重审议成果运用,将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审议报告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工作。为此,在审议报告时,根据议题,要求政府有关领导必须列席会议。每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报告之后,专门请入会的县政府领导,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表态发言。能够当场答复的问题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问题,会后提请县长办公会研究答复。对重大问题的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向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从而,提高了审议效果。(郧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姜波 黄开庆  肖锋)

责任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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