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2012年2月28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谢友义、王俊、胡自强为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委员;
付立新、陈长安、张军、徐友林、严勇、王玉友、郑明奇、王延武、李绪球、刘军章、徐培凯、江保胜、王红兵、高健、鲁卫斌、陈耀光、童克文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
何发贵、袁惠文、朱广柱、侯金鹏、陆军、贺华山、陈捷、王勇、鲁杰、张伟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委员;
徐光财、杨庆国、张金柱、刘立祥、王光保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委员;
王道平、徐义东、李荣、冯兴秀、徐克信、夏宝龙、桑东风、崔后金、高方新、高琪、葛友明、李义军为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委员;
马萍、徐兵、许煜龙、贾佳、周天兵、杨洋、司武银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