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设立
滁河流域水杉生态林网保护区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南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南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滁河流域水杉生态林网保护区的报告》,根据《南谯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同意设立滁河流域水杉生态林网保护区。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用于林木补偿的专项资金要列入区财政预算,并随林木市场价格变动及时调整,补偿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设立
滁河流域水杉生态林网保护区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南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南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滁河流域水杉生态林网保护区的报告》,根据《南谯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同意设立滁河流域水杉生态林网保护区。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用于林木补偿的专项资金要列入区财政预算,并随林木市场价格变动及时调整,补偿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