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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万德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阅读次数:3134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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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万德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1年12月2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赵万德同志因达到退休年龄,于2011年12月15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赵万德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201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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