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2011年南谯区财政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
(2011年12月31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南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田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1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财税部门积极组织收入,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较好的增长势头。由于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全区经济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加之多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产生的增支因素较多,对安排追加支出预算是必要的。会议决定批准区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同意区政府追加支出预算和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00万元。会议要求,区政府要按照财政管理规定,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