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王明树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因王明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其本人的辞职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2013年8月21日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明树辞去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王明树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因王明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其本人的辞职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2013年8月21日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明树辞去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