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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明树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阅读次数:3146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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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王明树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因王明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其本人的辞职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2013821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明树辞去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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