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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芳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

阅读次数:3639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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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杨芳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3828 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芳代理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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