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如何使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核心在于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得联系,关键在于发挥代表作用。
一要发挥好“参政”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应邀列席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勇于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张,认真履行选举权和表决权;积极参加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调研等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活动,为提高议政质效作好充分准备。要深入调查和研究,在知情知政的基础上,把党的意图、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提出顺民心、谋民利、得民意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使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从各方面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要发挥好“监督”作用。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代表们要不断创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法,切实做到寓监督于支持、寓监督于理解、寓监督于服务。要把监督与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执法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监督和维护公平正义结合起来,密切关注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积极开展依法监督。要把监督与问效结合起来,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机关效能。要把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结合起来,关口前移,加大事前监督力度,变事后指责为事前监督,切实提高监督时效。
三要发挥好“桥梁”作用。人大代表上接党委、政府,下联人民群众,在密切党群关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担当起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密切关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反映群众心声,多建顺应民意真言,多办赢得民心实事,多做化解矛盾工作,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律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履行代表职务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促进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在各条战线上用自己的模范行为与智慧带动人民群众,创新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要立足岗位,奉献社会,主动为人民群众履好职、服好务,用卓有成效的履职行为体现人大代表的担当。特别是农村基层的人大代表,不但要带领群众走上致富的路子,还要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领头雁”的作用。(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徐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