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13年2月 27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张凯、李骏、张良芳、刘立祥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余香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贺华山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均田、徐义凤、胡晓明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刘军章、陈长安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华山的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立祥的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天兵、贾佳的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