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良仁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琪、付立新、张思源、贾佳,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磊,区政协副主席赵军,区监察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区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南谯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团划分、各项名单(草案)和日程安排(草案);审议了《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南谯区2025年民生实事票决制候选项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个别代表辞职决定(草案)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补选了滁州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王良仁指出,对审查出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持续整改,要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力促发现问题真整改、真落实,不断提高整改质量。区人大常委会要一如既往支持审计工作,努力形成人大和审计系统监督机制,促进审计整改更有力度,更具实效,更显权威。各相关委室要尽快做好会议审议安排的各项工作,齐心协力做好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工作筹备,确保大会圆满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