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毛 峰为区人民法院施集人民法庭庭长;
杨 帆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田卫培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孙梅梅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龙云宏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翠龙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毛 峰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杨 帆的区人民法院施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孙倩倩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许安源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田卫培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姜 华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