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夏靖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局长(庭长);
孙梅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夏靖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长 (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