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跃武、陈东健、徐义洁提出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相关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跃武、陈东健、徐义洁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2022年4月28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跃武、陈东健、徐义洁提出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相关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跃武、陈东健、徐义洁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