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履职重点 / 人事任免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阅读次数:1544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0-12-28
[字体:  ]

(2020年12月25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颜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翟晓明、左珍珍、章莉、徐萍、史秋华、柯明、方德龙、冯文学、叶明慧、沙明奇、贲超、高兴宏、宋然、李玉宝、宋成琴、陈传连、陈虎、陈雅静、张康宝、王国林、俞静雅、王彩霞、顾家香等23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