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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阅读次数:1344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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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冯春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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