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
滁州市人大
南谯区政府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人大概览
人大概况
主任之窗
机构设置
新闻动态
人大要闻
工作动态
镇街人大
履职重点
监督工作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代表履职
代表简介
代表风采
议案建议
互动平台
网站首页
/
履职重点
/
人事任免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阅读次数:1827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0-04-30
[字体:
大
中
小
]
(2020年4月30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夏靖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
孙小庆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红的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下一条: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