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光大志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琪、马正泉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陈厚兵,区政府副区长邵长玲,区政协副主席张道春,区法院院长杨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跃武,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2019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关于接受刘国栋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高江瑛等5名同志辞去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开展了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活动,对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最后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