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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阅读次数:2463 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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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5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萍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章斌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谭启明、王兵为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宁静、张超凝、刘松迎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良芳、张艳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司义党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勤伟的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永兵、邰玉峰、贺华山、张艳的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义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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