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0日召开的南谯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任命樊克彪等55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今年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该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为更好的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共同进行人民陪审员遴选,在选任工作中,各部门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和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并进行走访、审查、考核,最终从来自社会不同界别和行业的人群中确定55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此次提请任命的55名人民陪审员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行业代表性较广,他们都具有《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政治素养、年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从公示情况看,没有不良反馈现象,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了法院提请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事项。
(区人大 蔡学勤 郑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