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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阅读次数:3328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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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栋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副主任王良琪、光大志、马正泉、缪国武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郭晓东,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厚兵,区政府副区长盛恩彬,区政协副主席张道春,区人民法院院长杨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跃武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招投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区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部分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视察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了《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稿)》。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刘国栋代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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