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栋主持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上对区法院部分审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述德评议。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此项工作是创新和加强司法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在全市人大该举措尚属首例。
按照评议工作程序,5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正泉带领调研小组,到区法院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对七位审委会委员履职情况开展现场测评,此后分别找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单独谈话,认真了解七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最终形成客观详实的调研报告。
在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随机选出的3名审委会委员围绕个人德能勤绩、问题不足和今后打算等方面先后作了汇报发言,他们都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区人大常委会对七位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逐一评价,既予以充分肯定,又指出不足之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此后进行现场测评,评议结果均为满意。
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是决定案件处理的最高审判组织,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强劲防线,而人大监督就是这道防线的最高“守护神”。对审委会成员进行履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监督权的重要体现,“背靠背”的实地考察、“面对面”的量化测评,是人大依法行权的有力手段;此举既有效地树立人大的监督权威,也有利于推进法院审判工作的依法开展,从而为南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区人大 蔡学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