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度
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11月29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查意见》。
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意见。会议决定:批准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意区本级财政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2.97万元安排的支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