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2017年11月29日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卫培为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张 伟为区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毛 峰为区人民法院施集人民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