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6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党组会议暨第7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国栋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良琪、光大志、马正泉、缪国武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各调研组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人选工委关于区六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城建工委关于城乡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内司工委《治安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财经工委关于国税局、地税局专项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情况说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区人大人选工委关于提请接受辞职的报告。会议研究了2017年代表议案办理先进单位名单(草案);确定了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
刘国栋等主任会议成员对上述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决定将有关议题提交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