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集镇人大把“四三二一”制度常抓不懈,调动人大代表积极性,激发人大代表的活力,起到良好效果。
“四三二一”制度是:代表每年至少参加四次小组活动;代表每年围绕工农业生产、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出三件以上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每年至少巡回走访本选取选民两次,向选民宣传法律和党的政策,了解民情,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每年要向选民汇报一次自己从事代表工作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三二一”制度既规范了代表工作,又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向;既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也为基层人大找到了工作抓手,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施集镇 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