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7日下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党组会议暨第2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栋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良琪、光大志、缪国武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听取了2017年镇人大工作提升年活动第一季度各组督查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了区人大财经工委财政经济及预算审查专家库成员名单(草案),区人大内司工委法律咨询员名单(草案),《南谯区人大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及激励办法》(修订草案),《关于建立南谯区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的意见》(草案),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区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内司工委关于区法院执行类类案评议情况的评查报告和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南谯区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草案),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工委关于部门预算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会议决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14日上午召开。
关于人大工作提升年活动,刘国栋指出,各督查组要分工负责到底,保证督查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督查取得实效;要及时整理、通报督查情况,挖掘出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促进、提升人大工作;要围绕“如何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促进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活动效果;要进一步完善镇人大提升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使评先评优工作更加富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