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履职重点 / 人事任免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阅读次数:6767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7-03-02
[字体:  ]

201732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童军、胡自强、李斌、邰玉峰、贺华山、刘永兵等6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陶政、陆军、孙浩、陆勤伟、王丽萍、孙启波等6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周立群、汪良照、王新洋等3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胡明桂、洪波、杨波、葛俊、魏兆宏、冯兴秀、王峰、吴春祥、王、李金华等10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徐克信、张军、王延武、王玉友、张传喜、郑明奇、钱朝荣、张良芳、王宗勇、贺静、张艳、夏少军、高玉宝、刘志青、刘弟、江保胜、王红兵、翟菁菁、贾传宝、张刘兵等20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关永焰、郑明刚、徐光财、李孝东、张有群、杨均田、郑庆国、吕德国、司武银等9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