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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

阅读次数:1149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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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日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皖发〔201636号和市委滁发〔201631号文件精神及全区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会议决定:20161226日为南谯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1月上旬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7220日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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