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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阅读次数:3289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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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栋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琪、光大志及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洋兵,副区长赵永宾,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南谯新城规划、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区法院关于非监禁刑适用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四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吴维松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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