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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维松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阅读次数:1212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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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吴维松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2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维松书面提交的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经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接受吴维松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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