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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阅读次数:3779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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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栋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琪、郑华龙、光大志,区五届人大常委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史新荣,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汪明阳,区委常委、副区长钱红念,区政协副主席袁兆贵,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及依法治区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南谯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刘国栋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闭幕后,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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