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谯区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12年4月27日下午2:30在政务新区行政主楼二楼第四会议室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时间半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建议议程
1、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公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
4、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务新区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6、讨论通过有关工作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
7、人事任免。
二、列席会议人员
请区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工程局、金融办、区农机局、区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邀请区政协领导列席会议。邀请乌衣镇、腰铺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三、其它
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文字材料印制45份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本发至nqqrd@126.com。
请新闻单位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抄报:区委
抄送: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交通运输局、区重点工程局、金融办、区农机局、区信息中心、乌衣镇、腰铺镇、区广播电视台、南谯新闻采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