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谯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日程表
工作 阶段 |
时间 |
工作安排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一 |
2011年11月上旬至中旬 |
传达贯彻市委会议精神 |
1、区人大党组拟定关于做好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意见报区委批转;2、区委召开全区选举动员会,布置选举工作; |
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
1、成立区、镇选举委员会,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同时,在各镇、街、市直机关工委设立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选举区人大代表的工作组,建议各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兼任工作组成员);3、印制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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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定 选举日 |
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选举日:2011年12月28日(全区统一),研究设置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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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1年11月中旬至12月8日 |
宣传发动 |
1、宣传部门制定计划,有步骤宣传换届工作,2、各镇、街道、市直、区直机关同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3、各镇、街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4、选举委员会、工作组培训宣传员、登记员、统计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
分配代表 名 额 |
区人大分配给各地代表名额及代表类型各地不要增减,各镇的代表名额分配由镇选举委员会按文件要求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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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选区 |
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以及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原则划分,不同选区规模大小注意平衡;同时,要注意选举两级代表的选区大小合理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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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 |
1、上届登记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上届选民登记资料保存完好的,本次登记可按“三增三减”方法登记;2、有单位的,按单位登记,在城区因拆迁因素影响,为方便起见,人户分离的,以实际居住地登记,3、选举机构可采取上门登记、设立选民登记站登记办法,总之要做到不错、不漏、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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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选民名单 |
2011年12月8日前审查、核实选民资格,以选举委员会名义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日和选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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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11年12月8日-28日 |
提名推荐、介绍代表候选人 |
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并同时向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工作组介绍候选人情况。(除区带下去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和乡镇办管理区党委提名的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的提出必须按选区提名产生) |
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 |
第一轮代表候选人各选区在报各换届选举工作小组汇总后,必须在2011年12月13日前在选区公布;对审核后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不得随意增减,应如实全部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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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
由各选区选民反复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直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一倍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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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区选举委员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选区在2011年12月21日前公布,公布时以姓氏笔画为序;同时再次公布选举日和选举地点。2、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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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选举 |
2011年12月28日进行选举,停止介绍候选人情况,各选区可以采取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以及召开选举大会等形式,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不参委托候选人;每一选民接受委托选举不得超过三人;各选区当天公布选举结果,并填写选举报告表等表格,由各换届选举工作组汇总后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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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2011年12月29日-2012年2月 |
审查、确定代表资格 |
区、乡两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的区、乡两级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报告,区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当选是否有效;乡镇代表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确认当选是否有效。 |
召开区、镇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
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政府领导班子,以及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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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工作总结 |
1、各镇(街)选区及时做好各类选举资料、文件归档工作;2、各镇(街)向区人大常委会上报选举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3、区选举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