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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召开四届常委会第37次会议

阅读次数:3621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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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10月28日下午,我区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永海、盛恩松、赵万德、罗丽娅、李永葆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光大志,区政协副主席马军应邀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住建局等区直有关单位及腰铺镇等五个有关镇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住建局和区人社局各自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对其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开发区管委会、腰铺镇等五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商事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上述报告及决议(草案)发表意见。

会议还依照人事任免程序,任命阮乐中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审议决定撤消宋光道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梅果为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任命龙云宏为区人民法院乌衣法庭庭长,任命曹志信为区人民法院沙河法庭庭长,任命徐克文为区人民法院施集法庭庭长,任命颜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张龙、曹荣祥、贡建萍、赵家全、杨玉成五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免去陆军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免去侯金鹏的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职务,免去王秀宗的区人民法院沙河法庭庭长、沙河方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徐克文的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晓春的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陈丽的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梅春华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陆军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任命郭支左为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任命梅春华为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免去余传洲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免去査厚利、颜林、黄翠荣的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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