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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人大:建立“六项”制度为代表工作给力

阅读次数:2541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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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人大:建立“六项”制度为代表工作给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为基础和核心的政权制度。为推动人大代表工作深入开展,青州人大制定了《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办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程序》、《专题调研程序》《代表旁听庭审制度》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为基础和核心的政权制度。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近年来,青州人大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整个人大工作的基础,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建立代表活动考核评价制度。为推动人大代表工作深入开展,青州人大制定了《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办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程序》、《专题调研程序》《代表旁听庭审制度》等。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让选民面对面听取代表履职情况的汇报,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和测评,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了代表履职考核评价制度,将代表的履职情况分为综合情况、人代会期间的工作情况、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等,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代表履职实绩档案制度,按照计分标准,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作为评选优秀代表的条件和基础。考核评价制度的建立有力的推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提高。

  建立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首先,要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人大代表的知情知政权,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前提。但人大代表为兼职且大多在基层工作,知情知政权受到一定局限,所以要在制度上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权的渠道与方式。除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参与常委会活动外,要搭建人大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人大网站、人大信息报刊等方式,及时向代表提供信息,确保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其次,要保障代表活动的时间和经费。我国实行的是人大代表兼职制度,与西方国家议会的议员不同,不设专门的工作机构,所以常委会要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依法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为代表履职解除后顾之忧,确保代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代表工作。再次,要建立健全代表服务机构。人大常委会要成为代表的“温馨家园”,办事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从代表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代表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发挥助手作用。

  建立联系代表常态机制。市人大不断拓宽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实行“点、线、面” 联系代表制度,即常委会领导联系“点”(每位领导分工联系驻镇、街道的人大代表),驻会常委会委员联系“线”(每位委员按代表系统、职业联系代表),由专职委员组成的“基层人大联系小组”联系“面”,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计划联系全体人大代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同时,实施常委会委员“分工联系代表”、常委会专职委员组成“基层人大联系小组”联系代表、人大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制度(一般每年4次)等制度,实现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了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在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而人大代表又是一个全新的职务,这就需要加强对代表,特别是对新任代表的培训。青州人大对代表的培训做到“三有”、“三结合”,即培训要有计划、有重点、有考核,做到任前培训与任中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代表小组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培训与代表活动相结合,定期对代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认真积极开展 “代表旁听法院庭审”、代表“集中学法月”等活动,以提高代表整体素质与依法履职能力。

  定期开展代表活动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有三项重要职责,即联系代表、组织活动、反映建议。组织代表活动既是联系代表的一种形式,也是代表参政议政提出建议的有效渠道,所以,代表活动开展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制度优越性的发挥。青州人大积极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组织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市人大每年组织或者委托镇人大,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进行视察;组织代表开展“代表走访月”活动,组织代表深入群众和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沟通;组织代表广植“代表林”、“阳光助残、助学”等活动,表现了人大代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实施建议督办跟踪机制。提出批评建议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之一。青州人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创新办理形式,狠抓办理实效。成立督办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搞好任务分解,各委室共同参与,分工督办;实行新闻追踪,宣传先进,曝光落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行再答复制度,对办理不积极主动、时限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退回重新办理,进行“滚动式”督办,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青州人大法制委 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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