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大“五项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近年来,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在监督计划确定上,采取召开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集年度监督计划项目,并经主任会议审议后,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大通宣传》、《常委会公报》、大通人大信息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透明度。在监督内容上,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大事、督大事”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开展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1项;二是依法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计划和预算进行专项审查,确保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良好发展;三是开展对重点工程建设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视察,保证了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对社会保障、民政救济、医疗卫生等情况进行调研和监督,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是认真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近五年来,共开展执法检查16部,确保了法律法规在全县的正确实施;六是建立常委会主任信箱和来信来访接待周制度,定期召开信访工作分析和联席会议,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7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90件,办结率为100%;七是修改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建立对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制度和任后谈话制度。五年来,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0人(次),人民陪审员21名,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17名,供职发言24名,任后谈话13名。在监督手段上,注重针对性和灵活性。法律监督侧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工作监督侧重强化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建立有效督查机制,保证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强与新闻宣传等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形成一种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的监督格局,使人大监督更有广度和深度。在监督形式上,一是着重抓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二是逐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综合运用询问、质询等形式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以主任会议形式听取县政府组成部门和垂直部门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不断延伸和拓展监督空间;四是注重审议意见的整理和督办,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五是以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对部分法规的贯彻执行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全县13个公安基层派出所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监督方法上,注重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检查前的公告发布、组织检查组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检查后进行监督“回头看”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改结合起来,把转办来信来访和回访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监督目的,把握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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