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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

阅读次数:4216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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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谯区“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人常内司[2011]4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江淮普法行”之“三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人常内司[2011]6号)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滁州市“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滁人常内司[2011]6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滁州市“江淮普法行”之“三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滁人常内司[2011]7号)精神,决定6月下旬在全区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现就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启动“六五”普法,宣传法律体系。

二、活动重点

(一)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相关法律宣传力度,加速南谯奋力崛起,加快“双超”步伐。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推进“平安南谯”、“法治南谯”建设。

(三)加大民生领域法制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合法利益,推进“和谐南谯”建设。

(四)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发挥专业法部门积极性,加大《安徽省2011—2012年重点普法目录》宣传力度,形成法制宣传大合唱。

三、活动内容

今年的“江淮普法行”以“流动法律课堂”为载体,通过“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方式,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有利于加快转变、促进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

四、活动组织协调机构

全区“江淮普法行”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如下:

主  任:许宁峰(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郑  汉(区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科长、讲师组组长)

         蒋  峰(区司法局法制宣传股股长)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区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五、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镇(街道)人大、宣传部、法治办和区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的“江淮普法行”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情况,要分别及时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大内司工委和区委宣传部宣传科。

(三)各地各部门“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10日前上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暨

“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方案

 

今年是实施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活跃普法手段,创新普法形式,决定在“江淮普法行”期间,在全区广泛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以“流动法律课堂”形式推动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制定201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暨“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法律宣讲、法律服务、解答咨询、化解矛盾”为主要内容,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泛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活动,进一步掀起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热潮,营造全社会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加快建设“法治南谯”,推进依法治区。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机关活动。了解行政机关的法律需求,对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提供法律咨询,避免或减少争议的发生。协助行政机关开展执法队伍能力培训,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增强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保全意识、调查取证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文书制作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二)组织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教育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意识,帮助企业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企业工作。

(三)组织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学校活动。借助“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模拟法庭”等载体,通过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培养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解答师生和家长共同关心的问题,促进文明校园建设。

(四)组织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乡村和进社区活动。围绕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流转、计划生育、赡养、相邻关系、宅基地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向困难群众、社区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人文关怀,解答、解决他们在法律上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组织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单位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三、组织分工

为保证“流动法律课堂”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组建6个工作组:

(一)“流动法律课堂”进机关工作组(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安排“流动法律课堂”进机关宣讲计划、组织落实听课对象。

(二)“流动法律课堂”进学校工作组(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负责安排“流动法律课堂”进学校宣讲计划、组织落实听课对象。

(三)“流动法律课堂”进企业工作组(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负责安排“流动法律课堂”进企业宣讲计划、组织落实听课对象。

(四)“流动法律课堂”进乡村工作组(牵头部门:区农委)

负责安排“流动法律课堂”进乡村宣讲计划、组织落实听课对象。

(五)“流动法律课堂”进社区工作组(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负责安排“流动法律课堂”进社区宣讲计划、组织落实听课对象。

(六)“流动法律课堂”进单位工作组(牵头部门:区总工会)

负责安排“流动法律课堂”进单位宣讲计划、组织落实听课对象。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中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实施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抓落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把各地各部门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各地各部门要以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区直各牵头部门“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11年“江淮普法行”“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任务分解表 

 

2011年“江淮普法行”“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任务分解表

  

牵头部门

普法志愿者开展“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任务分解

法制讲座任务分解

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任务分解

区人社局

15

 

1

区教育局

35

2

 

区发经委

5

1

 

区 农 委

10

2

 

区民政局

10

2

 

区总工会

5

1

 

 

 

2011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暨

“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不断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印发<2011南谯区“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宣传行”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江淮普法委”暨“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改善民生,为南谯加快发展、加速崛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启动“六五”普法,宣传法律体系。

三、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江淮普法行”期间的重要活动、“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大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围绕“六五”普法实践,宣传各地各条战线在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集中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江淮普法行”暨“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各牵头单位要把“江淮普法行”暨“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宣传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宣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

2011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暨

“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不断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印发<2011南谯区“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督查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了解当地“江淮普法行”暨“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开展情况,征求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意见,督查各地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二、督查重点

1、《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和“三行”方案落实情况,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开展情况。

2、“流动法律课堂”进万家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1年7月10日前。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代表、群众座谈,查看相关资料、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督查活动也可与集中采访报道相结合,与征求对《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相结合。

五、督查组织

区人大常委会及内司工委组织若干督查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或内司工委负责同志担任,具体人员和日常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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